为什么不建议噬血细胞综合征的病人行40周的化疗?儿童噬血细胞综合征病人在第八周评估的意义是什么?成人病人停止化疗的标准又是什么?
王昭教授回答:
噬血细胞综合征的治疗主要分为两个阶段,诱导缓解(控制噬血)、巩固治疗(预防复发)阶段。而对于继发性噬血细胞综合征的病人,应首先积极控制噬血细胞综合征的症状,随后迅速地治疗原发病,一但原发病得到控制,噬血细胞综合征就可获得痊愈,因此不需要进行较长周期的巩固化疗。例如,对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噬血细胞综合征,经早期2-8周的治疗控制噬血症状后,应立刻积极地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,只要自身免疫性疾病能控制好,噬血细胞综合征将不会复发。而对于原发性噬血细胞综合征,因为真正的病因在于病人的基因缺陷,经早期治疗控制症状后,应尽快地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,因为任何化疗方案都无法纠正原发噬血病人的基因缺陷。目前国际指南对于原发噬血细胞综合征只推荐了移植治疗,这是由于长期维持化疗的意义较小,且具有高复发风险,并且长期应用依托泊苷,会大大增加第二肿瘤的发病率。只有当病人的原发病无法控制、无法接受移植治疗时,才会考虑行32周的维持化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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